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工作要点,供大家参考。
根据*政府部署安排以及*民政局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民政工作会安排部署,结合我*民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要点。
一、总体要求
全*民政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忠实践行“民政爱民、民政为民”工作理念,牢牢把握新阶段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重大使命、基础定位和重要职责,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快推进*民政领域“五大体系”建设,统筹发展与安全,以“起步即冲刺,开局就决战”的奋斗姿态,履行好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全力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打造*城市、助力*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贡献民政力量。
二、重点工作
(一)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推动民政事业迈上新水平
1.坚持以政治建设为首要。牢牢把握民政机关政治属性,扛牢政治责任,对标*的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聚焦“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抓住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矛盾和中心任务,自觉把民政工作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完善研究部署、狠抓落实、追踪问效工作机制,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
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聚焦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组第一议题和各级各类培训首课制度,开展*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领悟“两个确立”重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落实以“三重一大”为主要内容民主集中制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做到会上讨论、会议决定,确保决策科学性;
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建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遵守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时效,时刻保持上下畅通。强化政治监督,建立巡察、督查和检查工作机制,坚决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政工作全过程。
2.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历史重要论述,原原本本学习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扎实开展以党史为重点的“四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深化对历史进程的认识、历史规律的把握、历史智慧的运用。巩固拓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制定年度民生实事计划,并跟进抓好落实。充分利用党性教育基地开展党性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持续开展“四史”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强化党员教育管理,深入推进“五化”党支部建设,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探索开展支部品牌创建,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开展“支部联基层”、“结对共建”等活动,推进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3.持续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宣讲报告会、专题辅导、专题读书班等形式,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会议精神热潮,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推动会议精神入脑入心、落实落地。通过组织集中观看、集中听讲、集中学习、集中研讨,鼓励个人自学、多层次交流等方式,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教育引导民政干部队伍读原文、悟真理,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充分运用*等,积极联动*等具有影响力的媒体,构建有力度、有信度、有效度的宣传矩阵,主动传播民政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正能量。谋划好当前及更长一个时期的目标方向、思路任务、主要举措,夯实“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发挥民政部门在社会建设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当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排头兵”,用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更强烈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建设分层分类救助体系
4.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果。持续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兜底保障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落实兜底保障长效机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按规范程序纳入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范围,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执行好低收入家庭认定及救助帮扶工作,将“单人保”政策扩大到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探索解决相对贫困问题。
5.夯实社会救助工作根基。规范特困人员认定和自理能力评估,全年至少组织1次特困供养人员经济状况及自理能力的评估复核。落实照料护理费发放,加大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定期探访制度落实情况的督察力度。实施“政府购买第三方专业机构服务”新模式,购买规范、专业、有效的复核评估等服务。同时,投入资金购买特困供养人员意外伤害和疾病住院护理保险,有效解决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责任落实难问题,确保制度落实落地落细。
6.加强社会救助监督检查。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检查工作,对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落实情况加大督查力度。持续开展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各类审计、巡察、督导发现问题的整改,举一反三,以日常监督促进救助工作提质增效。接续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积极化解社会救助领域的信访矛盾,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台账化管理信访件的书面答复。
7.继续探索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进一步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进和优化社会救助工作审核确认流程,开展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发试点工作,并形成经验进一步进行推广。
(三)构建多层次立体式养老儿童服务体系,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养老儿童服务模式
8.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推动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做好敬老院等级评定工作。持续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抓好养老服务领域常态化防控疫情。建立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加强养老领域风险监测与防控,做好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摸排整治工作。推进敬老院公办民营改革,深化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营造静心、舒心养老环境。
9.创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以居家养老为基础,通过新建、改造、租赁等方式,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能力,着力发展乡镇、城乡社区两级养老服务网络,依托社区发展以居家为基础的多样化养老服务。社区负责引进助餐、助洁等方面为老服务的专业机构,社区组织引进相关护理专业机构开展居家老年人照护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作用,探索“社区+物业+养老服务”模式,增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鼓励以村级邻里互助点、农村幸福院为依托发展互助式养老服务。
10.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对健康、失能、经济困难等不同老年人群体,分类提供养老保障、生活照料、康复照护、社会救助等适宜服务。清单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支出责任,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进行动态调整。四是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民政部门与卫生健康部门建立医养结合工作沟通协调机制。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协议合作,进一步整合优化基层医疗卫生和养老资源,提供医疗救治、康复护理、生活照料等服务。
11.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定期专项排查机构孤儿、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四类群体信息,实现精准化管理。提升平台服务功能,持续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向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转型,确保今年年底前,*家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实现实体化运行。持续推进*等普惠工程,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保护,联合政法委等部门做好监护缺失未成年人的临时监护工作。
(四)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开展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试点
12.抓好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建立和完善社会工作服务机制,全面推进“区—街道—社区”三级社工站体系,充分整合基层民政业务,确保社工站发挥党建引领下“五社联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平台作用,开展专业化和精准化服务,不断延伸为民服务触角,切实为人民群众做实事做好事。深化基层民主自治,指导基层修订村(居)规民约,完善民主决策、议事协商、民主公开、述职评议等机制。常态化开展民政领域扫黑除恶工作。规范地名管理,保障边界地区和谐稳定。完成图、录、典、志编纂任务,推进优秀地名文化保护传承,加强地名文化宣传。
13.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严把登记入口关,完善行业协会商会退出机制,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优化整合。做好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严厉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加强党对社会组织全面领导,引导广大社会组织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五)优化专项行政管理和专项社会事务,探索救助管理区域中心试点
14.抓好福利慈善事业发展。全面落实慈善法,健全慈善组织公开募捐、信息公开等机制,建立公益慈善品牌,组织开展慈善关爱救助行动,继续开展*等慈善助学活动。助推社工站服务亮点打造,着重助推2至3个社工站打造服务亮点,树立社工站服务品牌。组织做好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工作。抓好乡镇社工站项目建设,加强社工专业培训,规范乡镇社工站服务,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规范志愿服务管理,壮大志愿服务者队伍。坚持福利彩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初心使命,切实提高福彩公益金使用效益,抓好福彩市场的转型,促进规范化发展。2023年,福利彩票销售争取突破*万元。
15.抓好社会事务规范管理。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为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推进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依法办理结婚、离婚登记。加强流浪乞讨救助力度,组织开展*活动,完成*专项行动,推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能力建设。加快推进殡葬项目建设。
16.做好民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为进一步完善对民政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督管理,提高民生保障资金的使用效益,通过组织实施全县民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合理利用民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对资金使用合理、公众满意度高、绩效水平较好的民生项目持续推进,对绩效不明显的民生项目,及时查找原因,加强项目监管,制定改进措施。加强对民政资金的监管,定期开展对专项资金的督查。加强风险管理和应急处置,有效防范和化解民政领域风险。
17.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常态化开展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隐患问题排查整改,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加强安全培训和宣传,确保*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稳定。
(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18.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坚持政治标准,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述职评议、绩效评估重要内容,拓展网络意识形态阵地,深化与媒体的合作共建,注重宣传民政先进典型,弘扬民政先进文化,弘扬社会正能量。
19.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健全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机制。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四风”,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和重点岗位监管,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深做细谈话提醒工作,落实监督常态化。注重标本兼治,依法依纪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加强清廉民政建设,扎实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立足民政本职,强化资金管理”系列清廉创建活动,建设一批清廉单元,树立清廉标杆。
20.完善制度强化考核激励。认真学习贯彻各级会议、文件精神,坚定干部理想信念、增强干部思想意识、促进干部职工不断能力提升政治理论素养和综合素质,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在工作、生活及学习中发挥党员示范作用,形成“工作创一流、目标争第一”的良好氛围。结合实际修订完善*,每月对干部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考核排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年终考评结果作为干部职工评先选优、职务晋级、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对干部到岗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等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狠抓日常效能建设,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作风优良、正常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工作效能高、群众满意的民政干部队伍。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力度,落实党内关怀帮扶办法、谈心谈话等制度,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和责任担当,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确定的目标任务摆在全局重要位置统一谋划、统一部署,主动向*政府做好汇报,加强与省*民政部门的对接联系,积极争取重视和支持。同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解决有关重难点问题,推动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完成。
(二)严格督查考核。对照2023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和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及*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相关要求,将确定的目标任务逐一分解到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序推进,全面完成。定期组织开展民政重点工作、中心工作专项督查,确保民政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三)强化责任落实。将确定的目标任务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对工作任务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责任股室及责任人,在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对消极被动、工作不力、未按期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严重影响工作任务落实的,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