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有限公司党委党建引领风险防控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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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有限公司党委党建引领风险防控实施方案

XX有限公司党委D建引领风险防控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防范集团公司各部门、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简称子公司)在经营发展、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经营风险、党风廉政风险,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围绕集团党委“D建铸城投之魂、经营塑城投之肌”品牌,打造2022年“D建引领企业风险防范体系建设”D建主题。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落实党委D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强化廉政责任意识,自觉做到坚守红线底线。确保D建引领生产经营业务风险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全心全意为“港园城”三位一体融合发展建设服务,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共同努力营造水富城投集团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目标要求

将D建与经营相融合,以D建为引领,以廉政风险、生产经营风险防控为抓手,将风险防控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深度融合。紧密结合部门、子公司实际,围绕规范制度体系建设,部门职能职责、子公司经营管理、程序审批、权力运行等,在明确职权职责的基础上,落实D建、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全面排查、防控廉政、生产经营风险。通过规范优化权力结构、公开透明运行、加强风险预警、强化考核追究等手段,全面开展廉政风险、生产经营风险防控工作,逐步建立起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有机统一的廉政风险、经营风险防控机制。

三、具体措施

水富城投集团党委结合实际,采取“457753”工作法防范工作中的各项风险。

(一)强化理论学习,“四个坚持”提高认识防风险

一是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开展DS学习教育,迎接建党100周年,掀起公司学习DS热潮。围绕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以学习DS为重点,贯通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通过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年开展学习不少于8次。(责任领导:党委、支委班子成员、集团经营层各部门负责人、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班子成员;
责任部门:各支部、各部门、各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

二是坚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政治信仰,履行“一岗双责”,强化廉政意识,自觉做到坚守红线底线。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服从上级各部门及公司党委的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带头贯彻“五个必须”,坚决防止“七个有之”,及时识别苗头性、倾向性政治问题隐患,严肃整治攀附贴附、团团伙伙、钻圈子、爬山头的政治骗子和政治掮客,坚决抵制“山头主义”“拉帮结伙”“圈子文化”,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行为做斗争,全心全意为“港园城”三位一体融合发展建设服务。集团各分管领导及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部门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析研判形势,解决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分管领导每半年向党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每年不少于2次。每月不少于1次集中学习。(责任领导:党委班子成员、集团经营层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班子成员;
责任部门:集团及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各部门)。

三是坚持不懈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以多形式深入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会、云南省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昭通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水富市纪委一届三次全会精神的工作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提高政治站位,坚定维护***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将D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分管部门重要工作,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每次安排分管领域重要工作原则上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每年专题研究D建、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1次,每季度召开1次分管领域意识形态研判分析会议,向集团公司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季度研判分析情况,每年度在分管领域内通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责任领导:党委班子成员、集团经营层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班子成员;
责任部门:各支部、集团各部门及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

四是坚持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的各项规定,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广泛宣传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并以我市近年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为镜鉴,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企业廉政文化建设,每年至少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4次。分管领导每年为分管部门上专题廉政党课不少于2次。按照部署安排,围绕“港园城”三位一体融合发展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要求,在加强公司重大项目建设的同时,一手抓集团及子公司实体经营业务,一手抓思想认识、作风建设,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以铁的纪律、硬的作风保障各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责任领导:党委、党支部班子成员、集团各部门负责人及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班子成员;
责任部门:各支部、集团、各部门及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

(二)强化职能职责,“五个对照”完善制度防风险

一是对照部门职能职责、子公司经营业务和岗位职责,逐一梳理对应的每一条职能职责和经营业务需要建立的制度、流程、方案等,列出需建立的制度、流程、方案清单,通过部门集体讨论确定后提交分管领导审核是否有漏项和不合理的地方。由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确定所分管各部门职能职责需建立的制度流程,确保不漏项缺项,制度流程要对部门职能职责内的工作达到全覆盖。会议研究通过的制度、流程清单于4月10日前交综合部备案。(责任领导:党委、集团经营层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班子成员;
责任部门:集团各部门及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

二是集团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对照部门职责、子公司经营业务,部门负责人带领所属员工认真对照清单全面梳理本部门、子公司制度建立情况。对已有的制度结合公司发展和工作新要求进行修订,对没有的制度流程,由部门、子公司负责人牵头,安排专人对照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各项规范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撰写后经部门集体研究讨论出初稿。各部门、子公司对应部门、岗位职能职责制度初稿于4月15日前完成。(责任领导:党委班子成员、集团经营层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班子成员;
责任部门:集团、各部门及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

三是党委委员、经营层分管领导对照分管部门、子公司制度、流程、表格情况结合公司整体情况进汇审,研判合理性、合规性、合法性。修订完善部门工作职能职责、子公司经营业务职责,做到定责、定岗、定责,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每一项工作都有制度可依、有规章可循。做到职能职责有制度、有方案、有表格为支撑依据,最终达到制度建设系统化、标准化、流程化。各部门、子公司对应岗位职能职责制度流程定稿于4月30日完成。(责任领导:党委班子成员、集团经营层、各部门负责人及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班子成员;
责任部门:集团、各部门及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

四是各部门、子公司对照修订完善后的职能职责、工作流程图、规章制度、岗位职责等,及时上墙,便于工作中进行认真对照,通过规范业务流程和工作流程,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权,将权力扎进制度的笼子里。由综合管理部牵头于5月7日完成。(责任领导:党委班子成员、集团经营层、各部门负责人及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班子成员;
责任部门:集团、各部门及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

五是各部门、子公司对照职能职责,制度、流程、组织培训,制定培训学习计划,于5月15日提交人力资源部。通过对部门职能职责梳理、做到制度化、流程化、表册化,深入细致地推行各岗位工作标准,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要把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作为有力抓手,严格以工作结果为导向来促进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的转变。(责任领导:党委班子成员、集团经营层、各部门负责人及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班子成员;
责任部门:集团、各部门及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

(三)强化交心谈心,“七个必谈”预防提醒防风险

廉政谈话,既是清廉教育,也能通过谈话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掌握专业领域的业务知识,让监督更精准到位。党委班子、经营层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做到“每季度一轮定期谈、岗位变动上门谈、重点岗位人员重点谈、拟新提拔人员及时谈,重大事项事前谈、群众反映强烈必需谈、风险苗头提醒谈”的廉政谈话“七必谈”要求。在谈话中,采取集体约谈、重点约谈和个别约谈。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全覆盖的谈话提醒制度。

一是要以个别谈话为主,同类型问题廉政谈话可以采取集中廉政谈话。方式主要为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提醒谈话、警示谈话。

二是各部门、子公司,要切实加强对廉政谈话工作的领导,既要充分发挥谈话提醒的警示和预防作用,又要慎重使用谈话这种形式。要把廉政谈话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之中,主动与公司党委、纪检监察室、人力资源部沟通情况,抓好落实。

三是落实廉政谈话。党委主要负责人对党委班子成员、经营层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
党委班子成员、经营层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开展廉政谈话。廉政谈话原则上按分级谈话的原则,但对“关键岗位”人员、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尚未构成违纪人员等,可以提级谈话。

四是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就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俗良俗情况、廉洁自律、岗位廉政风险、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等方面对被谈话人开展廉政谈话;
谈话内容应紧扣“廉政”主题,对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可随时提级谈话。主要领导对每一位班子成员季度不少于1次,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负责人的廉政谈话每季度不少于1次。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每年不少于4次与部门员工谈心谈话。并于谈话结束3日内将廉政谈话记录表报纪检监察室。

(责任领导:党委班子成员、集团、各部门负责人经营层及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班子成员;
责任部门:集团、各部门及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

(四)强化结果导向,“七个督促”监督检查防风险

一是督促检查贯彻落实上级指示批示精神及集团公司党委、经营管理层工作安排部署落实情况。1.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考察云南讲话精神。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及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3.加强作风建设,执行工作纪律、遵守《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他廉洁自律规定等。4.传达集团公司会议精神及落实重大工作部署情况。5.监督检查各部门、子公司DS学习教育情况。6.各部门、子公司工作职能职责履行情况。各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每季度开展1次督促检查。(责任领导:党委、经营层班子成员;
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综合部)。

二是督促检查实施专项审计,风险防控及财务风险分析落实情况。1.开展各项常规性审计工作,有效防范公司经营和重大项目建设存在的风险。审计风控部聘请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对财务管理进行审计。主要审计内容包括: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
对公司财务预算、资产投资回报进行分析;
对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及经济运行数据进行分析;
经营管理人员经济责任审计;
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开展专项审计调查;
人力资源部配合对集团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以上人员、关键业务岗位人员,交接或离任进行交接管理。2.开展重要领域、重点活动项目的专项审计。对投资项目、大宗物资采购、零星采购管理、办公用品、设备物资等采购事项事前、事中、事后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3.对各部门、子公司用于保证完成经营目标而制定的政策、计划、程序和规定等所组成的内部控制系统审查。4.外聘法务、造价咨询、工程建设项目预(结)算等第三方机构发挥审计风控部职能职责。由审计风控部、财务部牵头,原则上每季度开展1次督查检查。

三是督促检查“港园城”重大项目建设落实情况。1.综合部自查涉及公司“三重一大”和民主决策的重大事项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相关资料整理归档是否齐全情况,每季度不少于一次。规划发展部自查工程项目前期程序逻辑是否合理、资料是否齐全情况,每半年不少于1次。工程完工后,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集团公司涉及工程项目进行审计。2.分管工程项目的分管领导、工程管理部监督检查各项目负责人廉政教育学习情况,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廉洁情况,在项目工程管理中的履职情况,遵守项目管理相关制度情况,每半年不少于1次。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对项目现场人员进行针对性教育,提醒谈话每季度不少于1次。3.纪检监察室结合企业实际对集团公司涉及的相关工程项目开展典型反面案例的警示教育、现场党风廉政培训、观看警示教育片、发放廉洁宣传单等原则上每季度不少于1次

四是督促检查集团及子公司经营业务推进落实情况。1.纪检监察室牵头相关部门监督检查涉及公司“三重一大”和民主决策的重大事项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原材料购进消存、产成品产销存等情况;
监督检查各产业及项目负责人工作履职及在生产过程中的廉政建设情况,是否遵守产业管理相关制度。主要监督各产业、项目负责人是否建立和制定廉政风险点的防控措施,对所属项目员工是否进行廉政教育,结合岗位职责对风险岗位人员是否开展警示教育和对廉政谈话内容进行检查;
对产业风险岗位进行廉政谈话,采购部门及采购人员询比价情况、销售人员销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防风险,纪检监察室每季度对经营业务风险岗位人员进行针对性教育、提醒谈话;
监督检查导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是否将D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工作与经营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是否与风险岗位人员签订《廉洁承诺书》,是否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是否开展典型反面案例的警示教育,提高员工思想意识。(责任领导:经营层班子成员;
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室、生产经营业务涉及部门、子公司)。

五是督促检查企业制度执行情况。由纪检监察室会同相关部门组成监督检查工作组。1.对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内控制度是否健全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公司管理层、各部门负责人执行内控制制度情况进行监督。各部门员工执行公司相关制制度情况进行监督;
3.对合同审批程序、项目风险、风险岗位定级,制定防控措施等进行检查。4.督促检查各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5.综合部对公司专题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
党委办公室对党委会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综合部)。

六是督促检查廉政风险排查情况。各门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公司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在岗位职能、人员发生变化时,30日内修订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与分管部门共同研究、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岗位廉政风险点,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梳理重点岗位人员风险点、风险等级,并制定防控措施,严格按照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开展工作。分管领导加大对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第一次应于每年5月底前完成,11月10日前不少于2次。(责任领导:党委班子成员、集团经营层、各部门负责人及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班子成员;
责任部门:集团、各部门及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

七是督促检查各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各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开展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工作落实情况、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和制度执行情况,加强对分管部门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同时加强对员工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苗头性现象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加强和改进作风,紧盯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早提醒、常警示、严监管,警示教育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全体员严禁工酒驾、醉驾、赌博等。结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组织开展纪律作风督查和监督。对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督促整改,每年不少于2次,在6月30日之前至少完成一次,11月10之前至少完成两次。(责任领导:党委班子成员、集团经营层、各部门负责人;
及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班子成员责任部门:集团各部门及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

各分管领导对照上述所列事项每季度开展1次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工作监督检查,各部门每季度开展对本部门所涉及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通知、照片、检查内容、问题清单等整套资料在季度末上报到党委办陈克坤处,相关整改措施于检查结束10日内上报党委办陈克坤处,整改情况报告于检查结束收后1个月内上报到党委办陈克坤处。

(五)强化资料归档,“五个要求”规范管理防风险

进一步加强公司资料归档存档工作,规范公司各部门资料归档,确保公司工作过程中相关资料完整。集团公司各部门、子公司确定一名人员负责部门、子公司档案工作,将本部门、本公司所开展的各项工作资料分类别、分时间、年限进行归档后年终统一移交档案室。

一是收文、发文资料归档。收文:按照领导对文件批示或根据所收文件要求开展的相关工作,按照收文、对应文件开展的工作资料、图片等进行归档,所有收文及对照文件要求开展的工作资料以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归档。发文:从文件送审稿、签批单、正式发文稿件为一套资料,所有发文以时间顺序,按照通知、发、请示、函、报告等类别进行归档。

二是日常工作中形成的资料归档。在日常工作中,从工作发起,筹备、会议过程、组织实施过程,工作结束等程序的资料按顺序进行归档,如会议资料按会议通知、方案、主持词、签到表、会议中学习、上会研究的相关资料、会议照片、会议记录(纪要)等为全套资料,每套资料以产生的时间为序进行归档。

三是工程项目、经营业务类资料归档。从项目前期、建设过程中、竣工验收全套资料按照顺序进行归档。有第三方参与或第三方独立实施的项目,每一个阶段原则要求第三方将该阶段的所有资料报到集团公司相应主办部门及子公司,未完善上一阶段资料,原则上不开展下阶段工作,必须确保每一个阶段资料齐全,程序合法合规。每一个阶段中形成的材料(文字、PPT、设计图稿、缩微胶片,照片,录音、录像和计算机光盘等),由各部门、子公司指定有关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后归档。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材料,由各部门按其业务范围,指定有关人员负责整理后归档。

四是督促检查类资料归档。从监督检查方案、通知,检查过程中的照片,查出的问题清单,下发的整改通知书、整改措施、整改过程中的图片资料、整改情况报告等为一套资料,按照时间顺序将每一次监督检查资料进行归档。

五是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准确地反映公司日常工作、生产经营、建设项目等各项工作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层次分明,符合逻辑。各部门、子公司指定专人负责,对每次开展的工作资料归档做到迅速、真实、准确无误。归档完成的资料要做到安全保管,定期检查,做到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失,保持经常通风。

(六)强化纪律作风,“三个问责”全力震慑防风险

一是对集团公司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路线、方针和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群众反映强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四风”问题等给予问责处理。

二是对违反D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要求、经营业务工作落实不力、未按照本方案开展工作,对本方案要求的工作内容执行不到位、有抵触、拒不执行的集团各部门及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给予问责处理。

三是各子公司根据经营业务开展对照集团公司相关制度流程完善本公司制度、流程、表册,防范内部风险。对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未按要求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流程的给予问责处理。

以上三项问责处理依照集团公司《员工违规违纪处理规定》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情节严重的,涉及违规、违纪、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结果运用

党委办公室牵头,联合纪检监察室、综合管理部、财务部将对《D建引领风险防控方案》进行全过程监督,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度缓慢、未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完成工作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进行通报或提醒谈话,对拒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子公司、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将上报市国资局,建议撤换法代表人或者管理人员。涉及重大问题线索的移交水富市纪委监委。

(一)公司员工在政治表现、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遵守组织制度、道德品行等方面不配合及落实不到位的,有苗头性、倾向性或者轻微问题,由公司党委组织开展各类监督检查并进行通报批评,全年被公司党委通报批评的部门和个人1次分别扣减当年绩效1分。

(二)公司管理人员失职失责的,采取岗位、职务、职级调整等问责处理,包括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降职、降级等。公司管理人员受到问责处理的,当年不得评选各类先进、优秀、晋升,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一次性扣减绩效5分。

(三)本方案所涉及责任领导、责任人岗位变动,由顶替该岗位人员接续,不再另行发文。本方案作为公司2021年D建及党风廉政绩效考核指标,占各全年绩效的15%。

(四)聚焦集团各部门、子公司制度流程表册完成情况、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落实情况,聚焦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落实情况,聚焦各业务部门工作质量、内部管理及制度建设情况,聚焦提供资料的完整性、时效性、归档资料的规范性等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对各部门、子公司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将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并运用到部门和个人评先、评优、职级晋升、职务调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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